1990年9月3号,盖瑞莫瑞勒斯为了得到纽约俱乐部舞会入场卷杀死布莱恩瓦金斯。盖瑞该感到内疚吗?这个简单的问题把唯物论的(或是自然主义的)谬误露了出来。无神论者根据唯物论说,除了物质、能量和自然律,没有别的东西,一切都是自然律造成的。
假如一切都由自然律决定的话,人类的行为也是;假如人的行为也是由自然律决定的,我们的行为就不是我们自由选择的;假如行为不是我们自由选择的,道德上我们就没有甚么责任,因为道德责任的条件是人有选择行为的自由,换言之我们作的不是自己决定的所以无须负责。比方说,假如有个人被推下山去,他的身体把山下一个人压死了,这个被推的人不需要为山下被他压死的人感到内疚,因为那人是他在重力迫使下致死的。同样地假如有其它复杂难以辨认的自然律迫使盖瑞莫瑞勒斯刺杀布莱恩瓦金斯的话,他就像被推的人不需要为山下的死者感到内疚。
唯物论支持者无法自圆其说,主要是不承认人有自由意志,他们辩解自由意志也是物理活动自然进程中的产物。事实上我们看不到任何自然律能够造成自由意志的证据,也见不到自然律能够从无到有地衍生出物质。此外,如果人的自由意志是自然形成的话,人类族群中就不应该有道德审判这样的行为。因为道德审判的先决条件是行为标准,有这套行为标准才能以此衡量人们自由选择的行为。谋杀是错的,不但因为它是人自行选择的行为,也因为这选择违反了标准。如果没有标准,没有总结是非的定义,选择杀人就跟选择嚼口香糖一样,没有对与错的分别。
唯物论者在提出人类道德审判的解释时,在解释人类身怀有意义地制定好行为与坏行为的能力时,他们的议论基础是,人类的自由意志是从物质和物理规律中生出来的,人类的行为标准也出自于物质和物理规律。前者实在昰梦臆,而后者在逻辑上是不可能的。
任何物质活动自然形成的行为标准对人类是没有约束力的。假如漫无目标的风与水滴的力量在沙岩上形成了“不要吃葡萄”的字迹,人类没有责任遵行那个命令。任何用那痕迹来审判吃葡萄的人必受到大众的嘲笑。谁不知道人无须遵循大自然里的偶发现象。然而唯物论的观点,“不要谋杀”就像“不要吃葡萄”一样,都是大自然力量漫无目标的偶然产物。那怎么能对人类有约束力呢?
物质论者无法回避这个论证,他们假设在人类逐步演化的过程中是人们的理性制定了行为标准。如果理性发明标准(而不是发现),这个标准完全是主观的,完全取决于那几位制定标准的人。如此一来,什么是错误呢?在他们的观念里,错误已经被简化成违反了决定公共政策的掌权者所偏爱的行为。换言之,世界上没有一般公认的错误行为,只有政治上遭受压迫的少数人。
在这样的观点下,德国纳粹掌握政权期间,杀死犹太儿童是人种净化的高贵行为,那些个杀了犹太儿童被监禁的战犯无需感到内疚,因为他们的行为惟有在纳粹执政之前与之后不能被当时领导接受下才被认定是错的。若是如此,唯一站得住的控诉只有时间了。若对与错的定义全然是人为的,盖瑞莫瑞勒斯只需要感到自己犯案的运气不佳或是作的不够聪明,我们没有什么理由说他应该感到内疚。
圣经宣称,现实有属灵的层面,不仅限于物质和物理规律。神创造的人是有灵魂的,神造人之后给了人约束行为的标准,也赋予人的灵魂选择服从或不服从标准的自由。我们接受了圣经描述的现实,就不会有逻辑上的困难说,盖瑞莫瑞勒斯杀了布莱恩瓦金斯,他应该感到内疚。
备注:本文是美国律师Ashby L.Camp先生的著作。他特别授权生命之光广播电台翻译他的文章,并且在节目中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