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赦免】一:罪的定义

一位好朋友,姓罗,曾经告诉过我说:“谢德华,世界上没有完全人。”他又问我说:“看见过完全人没有?”罗先生说的不错,我还没有看见过完全人。圣经也同意罗先生的的看法,圣经的一位作者代表古代以色列人说:“…我们犯了过失,作了恶事”(诗篇106:6b)。下面请我们注意“过”这个字。

shemian01 (150 x 90)“过”是什么呢?过就是超过,越过的意思。有时候我有机会出差到国外。在不同的飞机场(航空站)里头我看见过有招牌写著说:“没有办理出境手续的人不可以越过此线。”如果有人越过该线,他就违背了规定。在今天严格要求飞航安全的飞机场里头,警察们都很敏感,可能会拘捕犯规的人。

在其他的情况下,您和我也要注意“过”这个字。学校有校规,公司有规定,社会有礼俗。样样我们都不要“越过”。但是我们哪个人敢说他没有违背过这样的条规呢?学生作弊;办事员偷懒。员工把公司的纸、笔、邮票等,当作是自己的,带回家用。邻居们互相辱骂,两个人丢脸。这些都算“越过”规定和礼俗。很少有人敢说他没有违背过这种条规。

但是,或许有人没有想到“过”这个字不但指学校,公司,社会的条规和法律而言,“过”也用在人们有没有过天上神的法律。我们越过人的法律和规定的同时,我们也违背神的法律。从这个角度来看,“过”比一般人的想象还要严肃一点。

神的标准是“完全”,所以圣经时常用另外一个字形容我们的过犯。那字就是“罪”。诗篇106篇6节说:“我们象我们的祖先一样犯了罪;我们犯了过失,作了恶事。”

今天因为不懂圣经对罪的定义,一般人不愿意承认他有罪。在世俗的眼光中,他的过犯还不算“罪”但是以神的标准来看,过失就是罪。难怪圣经说道:“…每一个人都犯了罪,缺乏上帝的荣耀”(罗马书3:23)。这样看来,人所说的“不完全”就是神所说的“罪”;人所说的“过”,“过犯”和“过失”就是神所说的“罪”。

学生作弊的时候,老师不但不高兴,老师对学生感到难过。更遗憾地是神也难过因为学生“越过了”神的法律。您和我可能没想到我们“不完全”的时候,我们让神感到难过。这都是过犯,过失,罪孽的含义。

朋友,神有办法赦免我们的过犯,让我们改过自新。请您聆听福音,成为耶稣的门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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