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不應成為別人的壓力

教會一個姊妹得了直腸癌,因為治病,已經花光了所有的積蓄,生活特別的艱難,自己還帶着一個 6 歲左右的小女孩,房租都已經無法承擔。但感謝主,神為她開了路,她成功申請到了城裡一個小區環境的公租房,並且還免費給她入住。

儘管如此,因為她無法工作,生活還是很艱難。教會也時常給她一些幫助。有時是物資,有時是錢財,相信也有些弟兄姊妹私下也會給她一些幫助。

後來教會決定,每個月給她一些固定的經濟支持。她一開始不好意思接受,我專門打電話給她,告訴她一定不要推辭,這個錢是基督的身子—— 教會出的,不是任何個人。

我也引用《馬太福音》25 章綿羊和山羊的比喻告訴她,教會做的也好,個人的感動做的也好,其實對給予者來說,他們有機會做這樣的事情,他們也是蒙福的。因為主耶穌的教導讓我們知道,如果我們看見那些有需要的人,並給予他們幫助,其實是做在了祂身上。後來她答應了。

不過兩個月後,她堅持說不再接受。我了解後得知了原因,因為有教會的人說:“現在教會人員少,奉獻少,教會壓力也很大,但還每個月給予她幫助……”

愛,成為了眾人皆知的秘密,到處宣揚的事情,這讓她很不舒服,也成為了她的壓力,所以她不再接受每個月的幫助。

其實神對教會的恩典一直都是豐豐富富的,沒有缺乏。如果教會一面因“愛”做事,又在別人面前吹噓,要顯出教會的愛心是有多大的時候,愛已經變質,甚至成為了別人的壓力。

換個角度,如果是我們自己,我們應該也會如這個患癌的姊妹一樣,作出同樣的決定。實際的結果,卻是讓教會失去了這個做善工的機會。

這也讓我想起一個牧者,他的生活也是靠着神的祝福和信心在走,努力做工。他請求教會幫他付過一年的房租,但是因為這事,同工之間意見不一,時常在開會和會眾面前說,有很大的支出都是用來幫這個牧者付房租。其實這些年,這個牧者已經沒有領過薪水,努力服侍教會之餘,自己在外努力做工來供養自家,過的很是不容易。

教會其實對牧者已經很是虧欠,牧者若 不是因着是神的事工的緣故,根本無法堅持。然而還是有人對他及他的家庭極其挑剔,認為牧者就應該過清貧的生活,而且越清貧,越顯得敬虔。有的人甚至想趕走牧者,認為牧者很差勁,之所以不願意主動離開,就是想讓教會為其付房租。

牧者極其受傷,多次主動告知他們以後不要教會幫他支付房租,也堅定地拒絕了教會的任何幫助。因為他覺得他們所謂的愛心,他的家庭感受不到,甚至極不舒服。特別是同工向會眾說:教會在很難的情況下,仍然幫助其支付房租,更是讓這位牧者受傷。

弟兄姊妹們,主耶穌在《馬太福音》6:1-4 節教導說:“你們要小心,不可將善事行在人的面前,故意叫他們看見;若是這樣,就不能得你們天父的賞賜了。所以,你施捨的時候,不可在你前面吹號,像那假冒為善的人在會堂里和街道上所行的,故意要得人的榮耀。我實在告訴你們,他們已經得了他們的賞賜。你施捨的時候,不要叫左手知道右手所作的; 要叫你施捨的事行在暗中,你父在暗中察看,必然報答你。”

我們吹號的愛,要顯出自己愛心多大的愛,只會讓人難受,刺傷別人,讓人難以接受,甚至不敢接受。聖經《哥林多前書》13:3 說:我若將所有的周濟窮人,又舍己身叫人焚燒,卻沒有愛,仍然與我無益。

是的,我們愛,如果只是凸顯、抬高、榮耀自己,自吹自擂,為要得人的稱讚,這樣的愛,與我們無益。當愛成為了別人壓力的時候,就不是愛了。這愛成了鳴的鑼、響的鈸一般,刺耳難聽, 讓人遠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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