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穌何門徒們在生來就瞎了眼的人面前的對話,是古今中外基督徒最熱衷學習的史實之一,因為給與基督徒的日常生活帶來特別明確的指示,也給與基督徒需要的焦點提醒。
門徒的問題反映了世人看待人事物的一個常態,那就是很快定人的罪。生來就瞎了眼,這個不尋常的事實,“他跟我不一樣,他一定有什麼問題”,很快的成了定罪的理由。
耶穌在世,身邊跟祂不一樣的人比比皆是,沒有一個人能夠跟祂一樣完全。甚至就在祂眼前犯罪的人天天常見。耶穌卻說,我補丁你的罪,去吧,從此不要再犯罪了。耶穌來不是要定世人的罪,乃是要叫世人因祂得救。基督徒也當以此為追求的目標。
那麼,基督徒日常生活與人交接的時候當怎麼做呢?耶穌履行父神的託付,我們呢?耶穌差派基督徒去為祂作見證,這是耶穌給門徒的差遣,所以我們要作差我們來者的工。什麼工呢?就是要在我們交往的人身上(生命上)顯出神的作為來。怎麼做呢?
服事他、供給他的需要、聆聽她的心聲、肯定他的努力、需要的時候陪伴他幫助他、傳福音給他、犯錯誤的時候接納他教導他、得罪我們的時候原諒他、以耶穌愛我們的方式愛他。
如果我們做不出來,或許這時候你我處於靈魂的黑暗中,看不見光,看不見耶穌。這時候你我要快快轉向,追求活在耶穌基督里。基督徒在光中,耶穌的形象在你我心裡非常清明,我們就懂得怎麼以耶穌的愛待人,把神的作為顯明在人身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