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眾對腐敗現象已深惡痛絕,民意調查一再顯示,引起公眾最大不滿的因素是腐敗,僅排在第二的是社會治安的惡化。為了對付犯罪和腐敗,
司法部門在這些年來,不斷加大處罰,甚至用死刑來懲罰貪污的官員,但收效甚微。為此各方學者苦心鑽研防腐敗的其他秘訣,有的提出加薪養廉, 也有的提出要消權養廉。這些辦法並沒有觸動人犯罪和腐敗的根源,也都不會有效。
人犯罪的根源到底在哪裡呢?聖經說,“因為他心怎樣思量,他為人就怎樣”。(箴言23:7)是犯罪之心導致犯罪的行為。不改變人心的方法就必然是徒勞無效的。那麼人心是怎樣轉向犯罪的?最先犯罪的人是亞當和夏娃 。據《聖經》的記載,神造了這一男一女,並告訴他們什麼可以做,什麼不可以做。但面對神的禁令,女人見那棵樹的果子好做食物,也悅人的眼目,且是可喜愛的,能使人有智慧,就摘下果子來吃了,又給她丈夫,她丈夫也吃了。”(創世紀3:6)
“他們隨後都避開神,不見神的面了”。(創世記3:8)可見人不服從神,或無視神的存在,是人心轉向犯罪的開始,不幸的是這已經開始很久了。今天許多人,不僅無視神的誡命,而且根本就不承認神的存在。在人目中無神的時候,他的心會怎樣呢?《聖經》中的羅馬書第一章21到32節有這樣淋漓盡致的描寫:
“因為他們雖然知道神,卻不當做神榮耀他,也不感謝他,他們的思念變為虛妄,無知的心就昏暗了。 自稱為聰明,反成了愚拙, 將不能朽壞之神的榮耀變為偶像,彷彿必朽壞的人和飛禽、走獸、昆蟲的樣式。所以,神任憑他們逞着心裡的情慾行污穢的事,以致彼此玷辱自己的身體。 他們將神的真實變為虛謊,去敬拜侍奉受造之物,不敬奉那造物的主。因此,神任憑他們放縱可羞恥的情慾。他們的女人把順性的用處變為逆性的用處。男人也是如此,棄了女人順性的用處,慾火攻心,彼此貪戀,男和男行可羞恥的事,就在自己身上受這妄為當得的報應。
他們既然故意不認識神,神就任憑他們存邪僻的心,行那些不合理的事: 裝滿了各樣不義、邪惡、貪婪、惡毒;滿心是嫉妒、兇殺、爭競、詭詐、毒恨;又是讒毀的、背後說人的、怨恨神的、侮慢人的、狂傲的、自誇的、捏造惡事的、違背父母的、 無知的、背約的、無親情的、不憐憫人的。 他們雖知道神判定行這樣事的人是當死的,然而他們不但自己去行,還喜歡別人去行。”
也許有人會辯駁說,我們從小到大,從沒有受到過關於神的教育,事至如此是我們的責任嗎?答案是肯定的。《聖經》指出,神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原顯明在人心裡,因為神已經給他們顯明。“自從造天地以來,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雖是眼不能見,但藉着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叫人無可推諉”。(羅馬書1:19~20)
神的存在已經通過人的良心和自然顯示給世人了。耶穌基督降世、受死和復活的目的,就是來拯救處在罪惡中的世人。信靠神的人,有遵守神的誡命之心,在誘惑中不至犯罪腐敗。我認識一位基督徒朋友是音樂家,曾受邀請到國外演出。邀請人企圖利用他的表演在國外逃稅,並給他好處費的時候,他拒絕了對方的邀請。我問他為何放棄機會,去他夢想去的地方?他回答說,“我的心要對得起我的神”。
防範腐敗和犯罪的唯一方法,是讓基督來統治人的心。每一個還沒有認識耶穌的人,甚至每一個罪人都有獲寬恕受祝福的機會。在亞當和夏娃犯罪之後。儘管他們極力避開神,神還是向他們呼喚說,“你在哪裡?”(創世記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