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父亲有两个儿子,小的八岁,大的十岁。一天,哥哥对弟弟说:“我们悄悄地从爸爸的口袋里拿点钱,去买我们想玩的玩具吧。”弟弟一听,小眼睛一亮,欣然同意,他们从爸爸口袋里偷了一张百元大钞,去集市上买到了自己想玩的玩具,还吃到了自己想吃的各样东西。事情当然被爸爸知晓,爸爸把哥哥狠狠地揍了一顿,哥哥边哭边委曲地问道:“弟弟也参与了这件事,也买了他想玩的玩具,也吃了他想吃的东西,为什么他没有受到惩罚,你们偏心!”
还有一个故事是这样的:一个父亲有两个儿子,小的八岁,大的十岁。一天, 哥哥对弟弟说:“我们悄悄地从爸爸的口袋里拿点钱,去买我们想玩的玩具吧。”弟弟一听,头摇的像个拨浪鼓一样,连连说道:“不行不行,爸爸从小教导我们不能偷盗,要的东西跟 他说,合理的他会给我们买。如果我们偷这个钱,被爸爸发现了,会被揍死的。”哥哥说道 “切,胆小鬼,到时候别跟我说想玩。”爸爸发现并知道整个过程后,哥哥被狠狠揍了一顿,而弟弟被爸爸称赞道:“你做的真棒,没有与哥哥‘同流合污’。”
通过这两个故事,我想提醒我们所有属神的子女,神的话在圣经《彼得前书》1 章 17 节说: “你们既称那不偏待人、按各人行为审判人的主为父,就当存敬畏的心,度你们在世寄居的日子。”我们要知道神是公义、不偏待人的神,所以我们一定要顺从祂那永远长存的教导,存着对神的敬畏之心过每天的生活。
我们作为这个世界的客旅,我们会面临很多诱惑。但我们一定要记得:我们是站在光中的人,我们是属光的人。我们也是光。在黑暗中,我们要做光。对于黑暗而言,我们就是错的。但只要我们发出亮光,黑暗终究无法遮住我们的光亮。
有一个弟兄说,他被老板安排在企业的食堂里和其他另外两个同事一起做采购。第一天,那两个同事就非常殷勤客气地约他吃饭,为了处好同事的关系,他欣然前往。一见面,他们两人就笑呵呵地握手相迎,并拿了一条烟给他,还有装有 1000 元的一个红包。弟兄搞 不清楚是怎么回事,硬是不要。
第二天去菜场的时候,他们让这个弟兄学习采购。68元一斤的牛肉,采购单上写的是78元。有的菜是 2 元一斤,写的却是 2.5 元一斤。弟兄终于明白了昨天他们唱的是哪一出戏了,于是告诉他们说这样操作是不对的,会让企业遭受损失。
他们不高兴地讥笑他说:“装什么装,又不是多夸张的事。菜价天天都不一样,就连一天不同的时间段也不一样,发现不了。大家有难同当,有福共享,好处少不了你的,每个月下来可以让你的收入多至少 3000 元钱”。
弟兄说,当时就是因为《彼得前书》2:12 节神的一句话提醒他,无论付出什么样的代价不能与他们同伍。这节经文是这样说的:“你们在外邦人中,应当品行端正,叫那些毁谤你们是作恶的,因看见你们的好行为,便在鉴查的日子归荣耀给神。”他把事情告诉了老板,获得了老板的肯定和信任,那两个员工被开除,现在他一个人负责起来所有的采购工作,工资翻了 3 倍。
这个故事让我们明白神的一句真理,“黑暗不接受光”。在黑暗的认知里,光明是 错误的。我们要坚持做世界认为“不对的事情”。只要我们做神要我们做的事,当主耶稣再来的那日,他们不得不承认他们做的是错的,他们所做的也成了审判他们不可否认的证据。世人终会因我们所做的事情,归荣耀给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