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比受更為有福

聖經使徒行傳20章35節神通過耶穌的使徒保羅說,“施比受更為有福”,這個真理隱藏在主耶穌所有身教言教之中。馬太福音13章是一個例子。耶穌說,“天國好像寶貝藏在地里,人遇見了就把它藏起來,歡歡喜喜去變賣一切所有的,買這塊地”。

“施比受更為有福”,這就好像一塊寶貝一樣。施源自於愛,施就是願意謙卑自己,讓神希望我們愛人的旨意,成全在你我身上。

耶穌對門徒說,你們是世上的光,又說你們是世上的鹽。我們知道一隻蠟燭能夠發光,是因為它捨棄自己。一粒鹽溶於水中,它本來的形狀消失了,但是卻使人享受它功勞的滋味。

又像耶穌另一句話的例子。耶穌說,“人子來,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並且要捨命做多人的贖價。”這一句聖經馬太福音20章28節的話教導我們,服事人以及捨命,都是施的方式,這些行動的動機與續航力都源自於愛。

施與愛是不可以分開的。“神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祂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這是聖經約翰福音3章16節的話,我們都非常熟悉。

施的人有永生,而且在世上活着的時候就有主的同在,生命有保障,心靈享有真正的平安與喜樂,也就是屬天的平安和喜樂,這是何等寶貴。

人的一生也可以分為兩個階段。年輕的時候“接受”,成熟了以後“施予”。大家都同意,顯然施比受更有意義,更為有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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