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效法惡

一個弟兄講到他的老闆,說是一房地產的大佬,他的事業還涉及建材、賓館、茶葉、食鹽、化肥等,生意做的 很大。我說那你能攀上這樣的大老闆,而且還是弟兄,那真是蒙福啊! 他無奈地搖了搖頭,嘆了口氣。

他說:“牧師,沒有你想的那麼簡單。別人都以為我們接觸到的是企業老大,多少人都很少能見到,甚至難說上話的人,其實,當你真的接觸後,沒你想的那麼美好,甚至比世俗的老闆還狠、還糟糕。”

我問他此話怎講,主內的弟兄不至於像你說的那麼糟糕。 他告訴我說:“你知道他拖欠員工工資多久了嗎?不說別人,就說我自己,我已經四個月沒有領到過工資,還經常買這買那的倒貼錢。”

“這麼大的老闆不應該沒有錢!”我說道。 “是的,他倉庫的茶葉儲量就幾百萬,私人房產就接近 100 套,一個倉庫,人家給他 1100 多萬,他都沒有賣,” 弟兄告訴我。

我聽得驚呆了,有錢人的世界真的是超乎我的想象。 “這麼有錢的老闆,還是弟兄,怎麼會這樣對待員工呢?他不怕神嗎?”我不禁問道。

弟兄告訴了我關於他老闆的一些故事。 這個老闆年輕的時候,吃了很多苦,也經常被人欺負,年輕時候就在工地干建築,跟着一些包工頭,包工頭哪裡攬到工程,他就跟到哪裡幹活。

當時他也經常被無緣無故地拖欠工資,有的時候甚至還拿不到,去向包工頭討要時還被打過。所以他發誓一定要出人頭地,一定要做人上人,他忍下一切的屈辱,加上自己的努力勤奮、頭腦也靈活聰明,慢慢的自己也有了些資源,也開始做起一些工程起。

早些年中國飛速發展,城市建設也日新月異,他抓住了很多機會,慢慢地就做大了,發了財,還在不同方面進行了投資。發財後的這位老闆,想起自己曾經受的屈辱,想到今天自己這麼有錢,也以同樣的方式來對待他的員工。

“這有點心理變態了,自己受的苦,當自己強大後,哪能變本加厲地去報復別人呢?況且這些人又不是欺負過他的人。”我納悶道,同時也問道,“那你為什麼不離開呢?”

“員工是走了一茬又一茬,我們有五六個一直跟他的人,其實大家都心裡苦,但還是忍着,說白了,老闆有錢、 有資源,一直受屈跟着,無非也是希望得到些好處,時機一到,肯定立馬就跳了,”弟兄告訴我。

“那你們自己選擇過這樣的生活,怪不得別人了,”我說道,“你討厭這樣的老闆嗎?”我繼而問道。

“何止討厭,說實話,有時候恨之入骨,如果我有一天有點可以整他的權利,我非得要整他一下,甚至把他整 垮”弟兄說道。

“那我們跟他又有什麼區別呢? 我們討厭的人,而最終我們也活成了他們的樣子,這是很可悲的,特別是我們還聲稱自己是基督徒”我告訴他。

我繼而跟這位弟兄說道,“既然你稱我一聲牧師,那我就再啰嗦幾句,我有幾處經文要告訴你,希望你警醒並 記在心裡。

羅馬書 12:1-2“所以弟兄們,我以 神的慈悲勸你們,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神所喜悅的,你們如此侍奉,乃是理所當然的。不要效法這個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變化,叫你們察驗何為神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

羅馬書 12:17-21 說:“不要以惡報惡。眾人以為美的事,要留心去作。若是能行,總要儘力與眾人和睦。親愛的弟兄,不要自己伸冤,寧可讓步,聽憑主怒。因為經上記着:‘主說,伸冤在我,我必報應’。

所以,你的仇敵若餓了,就給他吃;若渴了,就給他喝。因為你這樣行,就是把炭火堆在他的頭上。你不可為惡所勝,反要以善勝惡。”

約翰三書 1:11“親愛的弟兄啊,不要效法惡,只要效法善,行善的屬乎神,行惡的未曾見過神。”

傳道書 12:14 “人所做的事,連一切隱藏的事,無論是善是惡,神都必審問。”

最後,我想說的是,是的,無論我們被這個世界怎麼惡待過,但我們千萬不要忘記:一切有神在,千萬不要效法惡,讓自己變成了自己曾經討厭的人,成為了不好的見證,讓自己陷入罪中。可怕的是,神最終要審判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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